徐州一中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(试行)
一、热爱祖国 献身教育
1、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。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,不参加非法组织,不参与非法活动。
2、热爱祖国,保持民族气节。对外宾热情、友好,不卑不亢;按时参加升旗仪式,升国旗奏国歌时,肃立、行注目礼。
3、热爱教育事业,端正教育思想,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。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,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不散布有损于学校稳定与发展的言论。
二、钻研业务 教书育人
4、认真学习教育理论,刻苦钻研业务,掌握并努力做到精通所教学科或教学辅助与服务工作的专业知识、技能。积极参加进修学习和教育科研,不断充实新知识,改进教学方法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。
5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,严格按课表上课、不随意调课。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,按照有关规定互相听课、评课;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。
6、按时上下课;上课时不擅自离开教学场所、不使用通讯工具;上下课时与学生互相致礼。教态自然、大方、亲切、稳重,无特殊情况不坐着讲课。上课或与学生交谈时讲普通话。板书工整、清晰、有条理;尽量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。
7、布置作业和练习量要适中,难易适度,批改与讲评及时、认真,不随意让学生代批作业。严格遵守各项考务规定,不在考场内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。及时分析和正确反馈学生考试成绩,不对学生成绩弄虚作假。
三、热爱学生 诲人不倦
8、关心、爱护全体学生特别是有生理、心理缺陷和生活困难的学生,努力建立平等、和谐、亲密的师生关系。
9、在本职工作中贯彻德育要求,促进学生全面、健康发展。对学生严格要求、勇于管理,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言行。
10、尊重学生的人格,坚持正面教育,对学生不歧视,不讽刺挖苦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;耐心、细致地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。单独与个别异性学生谈话和补课时,注意场合和分寸;教职工之间不在学生面前过于亲昵。
11、拒绝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,不强迫或擅自组织学生购买学习资料、参加补习班,不擅立名目向学生收费。
四、遵纪守法 团结协作
12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维护社会公德,不参与群殴、赌博、色情、迷信活动,不做有损师德和教师形象的事。
13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不迟到、早退、旷工,有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,不在工作期间擅离岗位;严格执行早、晚自习课辅导和在校值班的有关规定,注重校园安全。
14、顾全大局,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;严格履行本职工作应尽的职责,工作不推诿,尽量减少和避免工作上的差错。工作时间内,不玩游戏或进行影响教学秩序的娱乐活动;开会时自觉保持通讯工具的静默,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。
15、教职工之间彼此尊重,团结互助;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不搬弄是非、背后议论其他同志。
五、以身立教 为人师表
16、仪表端庄,穿着整洁、得体,不染彩发,不留长指甲和胡须;言谈举止文明。在校期间不化浓妆,不佩戴影响教师形象的首饰,不在教室里和学生集会场所吸烟;工作期间或值班时不饮酒。积极参加公益劳动,注意保护学校环境,不随地吐痰或抛洒杂物,保持办公室和宿舍清洁卫生;爱护公物,厉行节约。
17、尊重学生家长,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,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与建议,不责备、训斥家长;廉洁从教,不接受家长的礼品,不让家长为教职工个人提供服务。
18、积极锻炼身体;自觉实行计划生育;重视对子女的家庭教育,注意保持家庭和邻里关系的和谐。